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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嫣儿穿着一身便衣,头上戴着个在路边的花环,踩着短靴拉着楚歌在人群中穿来穿去。一会停下来看着那吐火舞狮的杂技连连拍手,一会站在河边听着花坊上的歌姬清喉婉转空灵,看起来很是兴奋。
这大概是她生平第一次参加中秋灯会吧,以前两人总是扒在窗边,看着外面行人络绎不绝,敲锣打鼓也徒有艳羡,那个时候工作也最繁忙,便是连日连夜的赶工才能将女红做完,哪有时间去凑热闹。
唐嫣儿戴着个刺金雕花的面具,她拉着楚歌的手最后停在了河道边,看着那些才子船上的才子斗酒斗诗,不由撇了撇嘴,回头看着楚歌,一对大眼睛眨呀眨呀,最后眯成了一条线。
“楚大哥和别的读书人不一样。”
楚歌面色一正,肃然道:“都和你说了,现在要叫相公,或者夫君也可以。”
“才不呢。”
小丫头皱了皱俏鼻,朝他吐了吐舌。
楚歌失笑一声,便任由她去了。
集市上的商品琳琅满目,无论是卖胭脂水粉还是卤物小吃的都是鳞次栉比,叫人看去便容易花了眼睛。
两人牵着手在大街上瞎逛着,偶尔在小摊前停下买些小吃,偶尔停驻在花灯前猜猜灯谜。倒是颇有一副小情侣的模样,唐嫣儿觉得自己和楚大哥的关系变得很奇妙,以前虽说彼此照顾相依为命。可总是感觉差一点什么般。如今又未正式成婚,平常却也敢拉着小手在街上乱晃,虽然不知道是为什么。但她却是很喜欢这种感觉的。
这个世界大概没有谈恋爱的说法,男婚女嫁,双方在成亲之前没见过一次面的也大有人在。即使见面,也不过是在媒婆的引见下,点水之交而已,要说像楚歌二人这般的情况却是少之又少。
婚宴的事情几乎都是交给李婶的,说是婚宴。实际上可以请的人也不多,无非就是街坊邻居以及店里的伙计们罢了。常理上说是如此。但大婚之前的十多天内,渝州城稍为有些名气的大户人家,便有管家甚至家主登门造访,递上礼物清单一类。
如今的楚歌可是州城里的风云人物。与仙人交好,甚至拥有可能进入宗门修行的机会。这样的人,就算是路边买卤猪蹄的小贩也想与巴结巴结的。位于西南角的小宅子,那青石台阶上的青苔可谓是遭了秧,而那道不高的门槛早已被踏破,屋子茶几上的礼物来自各个大户人家的礼物清淡已经堆了半人高,可谓是弄得楚歌头疼不已。
虽然自己结婚当天收到的礼物总价值,几乎已经可以够他大半辈子活得逍遥自在,但这又并不见得会是件好事。
“李家、黄家、刘家……真是。什么人都要来凑热闹,这些人我压根都不认识,又害得我要多写几张请柬。”
楚歌捏了捏眉心。唐嫣儿替他斟了杯茶,笑道:“楚大哥不喜欢热闹吗?”
“不喜欢,我想将婚宴办得有情调些,鲜花啊、琴师啊什么的。拜天地当然少不了,可走火炕叩门敬茶什么的我也险麻烦,人多了感觉就像菜市场。”
“不知道你脑袋里整天都想些什么鬼点子。李婶可不会同意你这么做,婚宴上请琴师。实在太胡闹了些。”
唐嫣儿嗔怪地看了他一眼,心里倒没有什么责怪之意,楚大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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