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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逍遥确实是奇才,在短短十个月的时间能从一个丝毫不会武功的少年蜕变成一位能够在最终与拜月一战的高手,他的天赋毋庸置疑,而且他还有一种对武功过目不忘的天赋,这样的一个人,甚至已经不能用天赋来形容了。
“不错,我刚刚摸了他的根骨,绝对是万中无一的奇才。”酒剑仙兴奋道。
“所以,你想收徒了?”嬴政道。
“正是,不过,我之前答应过别人,绝不收名字是李逍遥的人为徒。”酒剑仙不由懊恼道。
“但是,别人越不让你做的事情,你却喜欢做。”嬴政说道。
在嬴政的记忆中,这个世界的时间线是一个圆,当李逍遥在大地之母女娲神的帮助下回到十年前之时,他做了自认为能够做到一切,并因此而认为自己可以改变故事的结局之时,却不知道,最终的故事依旧回到了原点。
而支使酒剑仙等候自己的人,她所尝试的改变可能作出改变?而她找上自己的原因可是因为自己对于这个故事是一个变数吗?
“我讨厌聪明人。”酒剑仙本来是准备拿捏一下的,此时却只剩下尴尬了。
“我给你一千斤酒呢?”嬴政继续道。
“我更喜欢有钱人。”酒剑仙瞬间灿烂了。
“李逍遥的天赋确实配的上你这个师父。”嬴政这次没有再应酒剑仙的话,而是说起来李逍遥。
御剑乘风,这可是曾经属于嬴政同年的浪漫,而这种幻想在这个世界,却可以照进现实,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若是不能够带走什么的话,未免太过遗憾,而酒剑仙就是一个难得的大宝藏。
剑圣固然高绝,但却早已脱离了人的范畴,难以打交道,酒剑仙却不一样。
······
“婶婶,这两个人很奇怪啊。躲在后厨不敢现身的李逍遥对婶婶,也就是李芙蓉问道。
“既然知道对方奇怪,那就不要多打听,江湖生存法则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尽可能地淡化自己地好奇心。”李芙蓉说道。
嬴政与酒剑仙的组合对于这个小镇子来说, 确实十分奇怪,一个富家公子加上一个邋遢道士,早年间也曾在江湖上留下自己名声的李芙蓉很清楚这种怪异的组合象征着什么,而她并不想自己这个唯一的侄子踏入江湖,这个小镇才是最好的归宿。
“有些江湖人的癖好很奇怪,江湖中并不仅仅只有女人才有危险,男人同样也是,尤其是想你这般正值青春年华细皮嫩肉的少年,更是广受欢迎。”李芙蓉面无表情地说道。
“我?”听到李芙蓉的话,李逍遥的脸色都白了,他想到了邋遢道士之前在自己身上乱摸的举动,若说之前只是有不好的猜想的话,那么,现在的他只剩下恐惧了。
“不行,我要出去一会儿。”李逍遥面色发白的向后门走去,太危险了,他要隐藏一段时间,为了自己的清白,他必须要格外小心了。
“呵,就这脑子还整天想着闯荡江湖。”看着李逍遥慌乱的背影,李芙蓉的笑了。
能够借此机会吓到这个一心想闯荡江湖的傻侄子,也算是一个意外收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