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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5章初入绿城

    绿城,宁南帝国的国都,与曼陀罗帝国的帝都龙城不同,后者完全是因为里杰卡尔德一已之念,而得到扩张的城市,而前者,则是千百年来,自然形成的城市。相比起龙城那轻浮的繁华,绿城的繁华,要显然厚重太多。

    站在船头,胡忧眺望着这坐城市。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欧阳寒冰在这里的关系,胡忧觉得这座城市,很亲切。虽然是第一次到这里,但是胡忧却并没有生出陌生感。

    邕河穿城而过,把绿城劈成两半,相比像龙城的妖娆,这里要显得刚毅不少。建筑依河而建,几座小桥,巧妙的把东西两城,连接在一起。桥下有水,桥上有人,岸边有屋,屋后有树,树上有果子,哦,还有那顽皮的孩童,正想办法要吃到那树上的果子。好一个悠闲而美丽的城市。

    也许是因为民歌节的关系,城内的牌楼前,挂着很多的大红灯笼。街上人头攒动,人人的脸上,都喜气洋洋的,不少小孩子,还穿上了新衣服,就像是过年一样。不,比过年还热闹。胡忧在曼陀罗过了几个年,没有一次如此喜庆的。

    这是一座从建成之后,就没有受到过战火的城市,几次战火烧起之时,它都很幸运的躲过了。这里人口众多,经济繁荣,闻名整个大陆。

    战船泊岸之时,宁南帝国有外使来接,也有不少富贵商贾,听说百花团与林正南同船,等特意跑来,想要一睹芳颜。人在初生的时候,并不分三六九等,但是随着掌握的权力和名气的提升,三六九等也就分出来的。百花团的女孩子,难道就比街上随处可见到的那些女孩子漂亮吗,其实并不尽然,但是因为她们有名气,所以也就变得金贵了。

    岸边敲锣打鼓,好不热闹,胡忧夹在车队之中,下了船。在那些衣着华丽的权贵眼中,是看不到这些下人的,所以没有人会注意到车队里,有一个这几年名动天风大陆的新将星。胡忧的下船,没有惊动任何的人。

    离民歌会开幕的时间还有两天,在一阵热闹寒暄过后,百花团的人,也全都上了车,住地早已经有打前站的人,安排好了,一切似乎都已经走上了一个定式。只要按部就班,应该就没有什么问题了。

    雅馨在上马车的时候,硬把胡忧拽进了她的香车之中。胡忧刚一坐定,她就钻进了胡忧的怀里,怎么都不肯出来。

    胡忧觉得奇怪,不由问道:“小丫头,你干什么?”

    雅馨从胡忧的怀里,抬起头,眼中隐隐有水气的看着胡忧说道:“师父,昨晚雅馨做了一个梦,梦见你走了,不要雅馨了。”

    胡忧从雅馨的眼里,看到了浓浓的依恋,在心里叹了口气。女孩子的第六感,果然强大,居然让她感觉到了。

    说实在的,经过这么多天的相处,胡忧也挺喜欢这个精明的丫头。只不过,两人的生命轨迹并不一样,分开是必然的事。雅馨不可能跟着他去经历战火,他也不可能跟着雅馨去四处流浪,坐看云卷云舒,风云变幻。

    胡忧是风云变幻的制造者,不是旁观者,他是无意之中,闯入这个大时代的人,也将是改变这个时代的人。虽然他现在手中的权势,还不足够大,但是这个时代,已经因为他的到来,而稍稍的在变化着。

    胡忧摸摸雅馨的脑袋,笑道:“傻丫头,我怎么会不要你呢。”

    雅馨眼睛一亮,高兴道:“那你答应雅馨,一直都不会离开”

    雅馨自己也分不出,对胡忧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她一开始接近胡忧的时候,是有很强的目的性的。可是慢慢的,她就忘记了那些目的,因为她想要的东西,还没有开口,胡忧就都已经全都给她了。

    雅馨现在对胡忧的感觉,有些像父亲,哥哥,情人的混合体,非常的复杂。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爱上了胡忧,她只知道,她不想离开胡忧。胡忧让她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温暖。

    胡忧没有正面回答雅馨的问题,错开道:“我会在民歌节的台下,看雅馨表演的。”

    雅馨静静的趴在胡忧怀里,不说话了。她有预感,民歌节之后,胡忧就会离开她。而且以后,他们都很难再见面了。

    胡忧抚摸着雅馨顺滑的长发,也没有出声,他知道,聪明的雅馨,肯定已经猜到了什么。这个鬼丫头。

    搂着怀中的雅馨,胡忧开始观察着绿城的布局。这是胡忧的习惯,每到一处地方,都先了解那个地方的城建情况。

    绿城虽然没有历经过战火,但是这里的防御却并不差。二十米高的城墙,是胡忧所见过的最高的城墙了。要知道帝都外城的城墙,也不过才十八米高。这高出两米的城墙,可不是单单多起两米那么简单。

    城墙的高度每高一米,所花费金钱,就要比前一米高出一倍。因为它不单是材料更难运上来,还关系到地基,墙体,设计,制造等多方面的东西。

    看来这宁南帝国,从来没有放松过对战争的预想。谁要再拿几十年前的老眼光看他们,说他们军力不行,迟早有苦果吃。

    绿城的道路很宽阔,可以并行六辆马车,道路两边的店铺,那就不用说了,做为大陆第一经济强国的都城,这里的繁华程度,用脚指头想想,就能知道。

    绿城给胡忧的整体印象是繁华,整齐,极具大都市的气息。要是把马车换成汽车,胡忧几乎要以为,自己又回到原来的世界了呢。

    马车来到住地,百花团的众女,全都下了车。她们长年在外演出,每个人都知道怎么样调整自己。她们现在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先休息,把精神先调回来,然后检查自己的表演装备,进行简单的训练,这些都是不需要人来教的。

    晚饭过后,窈莹组织大家进行最后一次的节目汇演。这些东西,胡忧不知道已经看了多少次了,自然没有兴趣,随便找了个借口,就跑到了街上。

    脚踏实地的感觉,与坐在马车上的又不一样。相比起坐车,胡忧更喜欢走路。因为走路,能让他更真实的感觉到这个世界的存在,更能感受到这里的历史。

    越是往前走,街上的人也就越多,牌楼的那些灯笼全都亮起来的,远远看去,如都市的霓虹,绚烂闪烁。灯笼之下,还三五成群的站着不少的年轻男女,不时有歌声传出,也不知道是在干什么。

    胡忧隐隐的猜着,那会不会是男女在对情歌。想想觉得挺有意思的,就打算过去看看。刚走几步,胡忧就看见街对面有人对着自己猛摇手,借着灯火一看,胡忧暗道了声巧的同时,也叹息了一声,居然会在这里遇上了债主。

    原来对他摇手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哥伦比亚军校的老同学范尼,而范尼的身后,则站在一身公子哥打扮的池河帝国王子赵尔特。

    都已经让人家看见了,不过去可不行,不然那小子一嗓子喊出来,让谁听见,那麻烦就大了。

    左右看路上没车,胡忧横了过去,先和范尼来了个拥抱,再到赵尔特的面前,开口说道:“你们池河可不仗义啊,居然与林桂安融搅在一起,差点没在堡宁城把我给干了。”

    赵尔特挺友好的打了胡忧一拳,苦笑道:“那可不关我的事,是老头子和本田龟佑那些人搅在一起干的。我早让你干掉本田龟佑,你可是答应我了的,却还没有做到。”

    胡忧翻翻白眼道:“你以为本田龟佑是蚂蚁呀,说踩死就踩死。我不想吗,那得看时机。怎么样,听说你们那今年马匹大丰收,什么时候送兄弟几万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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