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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了于妍琪的来历,沈驰也觉得这女人挺可惜的,她的手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治好,年纪轻轻的,遇到逆境还能坚持下去,值得鼓励。
既然又是故人的妹妹,就当是帮个忙,将人留在这事务所里,也算是做了件善事。
于妍琪以前是千金小姐,家境优越,可以说是十指不沾阳春水。但现在的她却是学会做很多事,打杂之类的,她也可以干。
从千金到普通人,从家里的小公主到现在一个打杂的,这当中的落差,一般人是承受不起的。
于妍琪还算很冷静,面对现实,只求能有个安稳的生活足以。
事务所里的人都知道了于妍琪的经历,也就理解了为什么她一只手不便,也能能老板请回来。
于妍琪身上是完全没有了从前的骄傲和架子,她的脾气很温顺,因此跟大家也相处得来,做事也挺勤快的。虽然有只手不利索,但她至少很认真,弥补了自身的不足。
一杯香喷喷的咖啡放在了翁杭之的面前,他正在看文件,闻到咖啡香,眼角的余光瞟了瞟,淡淡地说:“这是茶水间里的咖啡豆磨的吗?明天开始不用给我泡咖啡,我现在很少喝咖啡了,喝白开水或者茶就行。”
于妍琪不由得愣了愣,心想,这么好的咖啡豆竟然不喝?
但他是老板,她当然会照做了。
“知道了,老板。”
于妍琪偷瞄着翁杭之,他认真工作的样子真的好迷人,那么专注,目不转睛的,甚至都没抬头看她。但她却觉得这是他该有的姿态,因为他就是天之骄子,他不是凡人,他是她的救星……
于妍琪不敢久留,出去继续工作了。
翁杭之端起那杯咖啡,喝了一半就放在一边,脑海里不由得浮现出文筝那清理的小脸,她总是爱说:咖啡喝多了不好。
以前他是觉得无所谓的,咖啡可以提神,但是自从文筝改变了他的习惯之后,他就开始喝白开水和茶了。
这是一种潜意识,爱惜自己的身体,也是对家人的一种爱的表现。
翁杭之中午和程烨在对面快餐店吃的饭,吃完就匆匆出去办事了,直到五点钟才回到事务所。
这时已经接近下班时间,可翁杭之还没有要走的意思。
新接手的官司,他一般都会在最快的时间里掌握详尽的资料。加班,对他来说是家常便饭了。
已经到了六点,事务所里的人都走得差不多了,这时候翁杭之还在办公室里,浑然没注意时间。
一坐就是一个小时,他起来活动活动,却发现外边工作间里还亮着灯。
一个清瘦的身影还在擦桌子,是于妍琪。
翁杭之这才看到已经六点。
“你怎么还没走?”
于妍琪蓦地抬头,随手将耳际的发丝捋捋,掩饰那一抹娇羞。
“你是老板,你都还没下班,我……”
“我是经常晚下班的,你不用管我,该下班就下班,除非是需要加班的时候。行了,你下班吧,别收拾了。”翁杭之说完就进去了办公室。
于妍琪轻轻咬着下唇,脸上有几分欣喜,觉得这个当老板的真是很好,她能遇到他,是幸运。
于妍琪跟着进了办公室,隐含灼热的目光看着他:“老板,我再给倒点水吧。”
也不等翁杭之回答,她拿着杯子就出去了。
翁杭之似是能猜到于妍琪之所以这么卖力工作,有一半是出于对他的感激,但实际上他却没有去想这个事,也不需要她的感激。
这时候,一个纤细的身影出现在办公室门口,俏皮的声音传来。
“大老板,还在忙呢?不用吃饭啊?”文筝悦耳的声音,活泼又温柔。
“老婆?你怎么来了。”翁杭之有些惊喜,同时也觉得自己今天不该忙到这个时候,差点又耽搁跟家人吃饭的时间了。
文筝走上来,自然地搂着他的脖子,贴着他,像只撒欢儿的猫儿:“你忘啦,我爸爸今天回来,他说要先回侦探社,改天再去你家。现在他已经做好了饭菜等我们回去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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