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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我们盗门,那真是能人辈出了,历史上很多大人物都与我们脱不开关系。
在中国,历朝历代对掘坟盗墓行为,皆视为大逆不道,要处酷刑的。就制度上来说,明朝不只帝王陵寑规制有了创新,保护陵寑的制度也是最为完备的,而且量刑很重。
我记得加藤左曾经输过,凡谋反及大逆(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
祖父、父、于、孙、兄、弟及同居之人,不分异姓及伯叔父兄弟之子、不限籍之同异,年十六以上,不论笃疾、废疾,皆斩,其十五以下,及母女、妻妾、姊妹,若子之妻妾,给付功臣之家为奴,财产入官;
若女许嫁已定归其夫,子孙过房与人及聘妻未成者,俱不追坐(下条准此)。知情故纵、隐藏者斩。有能捕获者,民授以民官,军授以军职,仍将犯人财产合给充赏。知而首告,官为捕获者,止给财产。不首者杖一百,流三千里。”
从这些规矩来看,朝廷对盗墓者的处罚是相当严厉的,共谋者要被一块一块的割肉,即凌迟,也叫鱼鳞剐。
“先断其肢体,乃绝其亢。“亢是指咽喉,这样看来宋朝的凌迟是一种肢解刑,而不是脔割。
而且经验丰富的刽子手并不是将凌迟当成一种刑罚,而是当初一种艺术,他们十分享受那种将皮肉从你身上一片一片割下来的感觉。нéiУāпGê最新章节已更新
凌迟一般从胸部开始,依此为上臂、大腿,再到身体各部位,有的直接用小刀脔割,有的把一张鱼网紧紧蒙在犯人身上,用刀削割突出的皮肉。
最精致的是用小钩子把皮肉钩起来,每次割指甲大小的一片,有些讲究的刽子手,行刑时有徒弟端着一个托盘,一把小刀和一个钩子组成一对工具,每对对应胸、腹、背、腰、臂、大腿、小腿等不同部位,比外科医生动手术还要复杂。
明嘉靖时,有一群宫女勒死皇帝未遂,这当然是弥天大罪,结果就全部凌迟处死了,皇后趁嘉靖昏迷不醒,趁机把一名宠妃也送上了凌迟的刑场。嘉靖苏醒后心中痛恨不已,两年后皇后在一场火灾中神秘死亡。
清朝又把凌迟叫做“寸殛“,但似乎没有行刑几天的记载,大概他们觉得时间太长,监刑官、刽子手、士兵、观众一直守在那里实在太累,同时也不安全,所以倾向于一天内解决问题。到1905年,清政府从法律上废止了凌迟、戮尸、枭首等刑罚,但实际上还有实施。
但即便刑罚如此严厉,纵观古今,有名有姓的盗墓者多如牛毛,但以伍子胥、项羽、刘去、曹操、董卓、黄巢、温韬、刘豫、杨辇真珈、陈奉、乾隆、孙殿英等十二位人物最有影响,其行为在中国的盗墓史上是抹不掉的。
借用今天流行的“名人概念”来说,这些人个个都是盗墓名人,当然更是狂人!
没想到那传说中的观音大士竟然也与盗门颇有渊源。
在中国的古典神话中,有很多故事都曾经出现过观音大士的身影,此人到底存不存在,没人知道,但其他故事未必有假。
我和万二爷决定再次踏入一线天,彻底了结一线天这些年来对我们的羁绊,为了去越南寻找英子,我们一行三人来到了云南,没成想穿山儿思想亡母,竟跳入了龙潭之中。
我本打算下水救他,却意外的遇到了一个神秘老者。
我觉得这老者有些奇怪,便一路跟随他来到了一所茅屋外,没想到竟然在这里遇到了跳入龙潭的穿山儿,已经远在越南的英子。
通过万二爷与英子的对话,我才知道了这神秘老者的来历,竟然是传说中的人物。
既然是传说中的大人物,那这个面子说什么我们也是要给的,于是四人决定陪他走上一遭。
所不同的是,我们这次去的地方不是古墓,而是一座牢笼。囚禁罗刹的牢笼。
毕竟是只存在于传说中的魔王,绝非人力可及,凭我们几个去,恐怕也只有送死的份。
当晚,我们一行五人,便开始行动了。
在云南这个地方,到处都是传说,而且许多地方的传说都少不了观音大士的身影。
传说有一个白面书生与一位美丽的姑娘相爱,引起了南诏国王的不满。
诏王就命罗荃法师把书生打入洱海。
姑娘为救情人,向观音菩萨要了六瓶风,想让大风把海水吹干,救出书生。谁知风瓶才背到天生桥,姑娘一不小心跌了一跤,以至打碎了五个风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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